無錫舊機電產品(二手設備)的裝運前檢驗
| 更新時間 2024-12-02 09:00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港深進出口 中檢CCIC裝運前檢驗 辦理事項 報關報檢,海運物流,進口物流 可操作港口 天津上海,深圳廈門,寧波廣州,東莞青島 聯系電話 15818318684 聯系手機 15818318684 聯系人 邢雪斌 立即詢價 |
無錫舊機電產品(二手設備)的裝運前檢驗
一、舊機電產品(二手設備)的裝運前檢驗
1、舊機電產品
根據 《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》(原質檢zongju第171號令)第二條,舊機電產品的定義如下:
2、裝運前檢驗
第五條文規定,部分舊機電產品需要實施裝運前檢驗,清單由海關總署發布。
3、裝運前檢驗的申請方式
目前,裝運前檢驗申請業務,已經歸入到單一窗口的【檢驗檢疫】模塊,全程是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,進口商企業可以通過該端口,查詢到需進口的舊機電是否需要辦理裝運前檢驗,已經供應商所在國家可以辦理檢驗的機構(主要是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的駐外機構),并且有他們的聯系方式,非常方便。
以下主要介紹在單一窗口中的操作,鑒于窗口錄入的數據,主要是舊機電產品相關的信息,并共享給海關。
進口商應提前和貨物所在地檢驗機構取得聯系,雙方的商務合作,費用結算等都應該提前溝通和明確下來。
二、端口的進入路徑,如下:
1、“單一窗口”-標準版應用-檢驗檢疫-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。
2、委托企業入口:
3、操作主界面,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-企業端
三、查詢功能,
1、已備案檢驗機構,
可以找到離發貨地近的,委托他們安排裝運前檢驗。點擊備案編號,會跳出備案詳情的信息框,里面有該機構開展裝運前檢驗的國家/地區,以及相關的聯系方式。
2、在舊機電業務規則,
輸入舊機電的商品編碼,可以查到是否需要進行裝運前檢驗。
(1)不需要裝運前檢驗,顯示否,下述以電量電測儀器為例。
(2)需要裝運前檢驗,顯示是,下述以電動叉車為例。
四、業務委托
新業務申請的,在業務委托界面,點擊《新增》,進入新增業務委托界面。
1、根據必填項內容(黃色底)進行填寫,并上傳附件資料。
2、隨附單據上傳界面,
3、點擊提交,由機構端進行審核,在提交之前,應該和該檢驗機構取得聯系,并通知到發貨人準備好貨物。
五、《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》和/或《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報告》
1、業務受理,
檢驗機構受理申請后,派員到機電產品存放現場進行實地查驗,國外供應商(發貨人)要配合協助他們的檢驗。
2、證書簽發
實施裝運前檢驗合格后,該機構會簽發《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》和/或《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報告》,進口商或其代理人才能憑此,到海關辦理舊機電產品相關的入境申報。
3、特殊情況,
裝運前檢驗需要在單一窗口進行申請,如果境外出口商做了裝運前檢驗,但該信息不能在單一窗口查詢,可能無效。
六、相關的法律法規
1、列入商務部、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6號中《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》的舊機電產品為禁止入境貨物(共72個稅號)。
2、根據《質檢zongju關于調整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的公告》(2014年第145號)規定,對于列入《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》管理措施表2的舊機電產品應實施裝運前檢驗,共計17類舊機電產品:一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、衛生、環境保護的舊機電設備/產品(15類);二是國家特殊需要的舊機電產品(2類)需要裝運前檢驗。
3、原質檢zongju、商務部、海關總署2015年第76號公告《關于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》中《應逐批實施現場檢驗的舊機電產品目錄》的舊機電產品,需在進口口岸完成逐批現場檢驗(共計18種)。
4、《關于發布
5、《質檢zongju關于調整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的公告》(原質檢zongju2014年第145號)
6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
7、《關于公布
聯系方式
- 電 話:15818318684
- 聯系人:邢雪斌
- 手 機:15818318684
- 微 信:jinkou666